班主任应聘及录用流程
一、应聘者须持有大学专科以上的有效学历证书原件,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三证)及一吋证件照片到人事处面试通过;
二、经学生处会同用人系室主管领导面试通过;
三、面试考核通过后受聘者到人事处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并留存第一条所要求的“三证”复印件;
四、认真、真实地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按如下流程签署意见:

五、签署相关协议书;
六、到受聘系室报道,交接工作,建立考勤。
注:若聘用人员未履行上述程序而上岗工作又无特殊理由的,必须依此流程重新履行逐项手续,并且,在此前之工作不予记考勤;
经面试、考评未达到录用要求的,无条件退回,由此所引发的纠纷或损失,由擅自接受录用人或系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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