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是学院管理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学院学生工作的教育、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与服务。
- 贯彻实施学院的部署和决定,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指导,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和审美教育。
- 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态和实际需求,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学生的思想动态,提出建议,加强与学院的沟通和交流。
- 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负责优秀学生的激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奖励和奖学金评审的组织实施。
- 依据党的路线、方针、策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生德育方面的规章制度,抓好德育教育,抓好全校学生的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思想状况调查工作。
- 负责制定日常行为管理制度;负责对学生的违纪行为的审理和备案工作。定期组织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工作会议,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安排工作,提出要求。
- 负责班主任的学习、培训和考核,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系开展学生的考核和奖励工作
- 负责对学生证的审核、办理、发放及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信息的统计和报表。
- 配合各系加强学生就业、教育、管理、指导及用人单位推荐和毕业生的各项工作。
- 负责成长成才服务工作。开辟和管理有助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服务项目。指导各系在学生中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 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国防教育和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各种素质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