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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教学检查条例

 

  教学检查是实施教学计划、执行教学大纲,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时记录教学过程,做好教学质量监控,有效、及时掌握教学一线信息,以便及时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学检查的类型和内容

  教学检查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教学日常检查,教学日常检查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需认真填写查课记录表, 其二是学期中期检查。教学日常检查主要通过各二级学院每天查课来实现。查课的内容涉四个维度:教师、课程、实到学生人数、课堂状况。其中教师维度的考查点包含教师有无迟到现象、有无早退现象、有无课堂接打电话现象等;课程维度的考查点主要是掌握有无私自调课现象;实到学生人数维度的考查点主要是学生的到课率;课堂状况维度的考查点包含课堂教授情况、师生互动情况、学生课堂表现情况以及调课后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组织情况等。

  学期中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期中(春季学期一般在4月底、5月初,秋季学期一般在10月底、11月初)进行,主要检查内容为:教师教案的执行情况、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教案内容与实际授课内容的吻合程度。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为组员。期中教学检查小组认真查阅各二级学院上交的材料,从中总结多发现问题,为教学检查的总结做准备工作。

  二、教学检查的形式

  教学检查形式具体可分为查课和听课两类。

  第一,查课,分为两种。一种是各二级学院负责针对性的查课,一切查课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一种是教务处主管查课的人员按照上述课堂情况表格进行检查,记录平时相关状况。

  查课记录表如下所示:

 

 

 

  三、教学检查的记录

  教学检查的记录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具有全面性。字迹工整,记录详细,能体现教学的效果和出现的问题。记录的公平和公正原则只要是指负责听课的人员要以客观的态度,从最佳课堂和最好教学的角度进行评价,不能带有任何的个人感情情趣。

  四、教学检查的总结

  为了避免检查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要对教学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时间为每个月的月底进行。要对着一个月的检查结果做综合的分析,从中总结出教学的改进方面和教学出现的问题。为了对本学期的教学有个整体的了解,在本学期末还要进行一次教学评价,主要是指学生在一个学期的学习当中,对所授课教师的综合表现有个具体的评价。总结的具体方面如下:

  第一、要对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听课情况)。主要从备课是否充分,有无创新点;教学方法是否得当、能否实现因材施教;课堂控制是否完备,能否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课程评价是否合理,是否有针对性。

  第二、要对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析(学生向恩平情况)。首先要详细记录在岗教师的人数,包括内聘和外聘教师;考核成绩情况分析进行数据分析,得出各院系的满意率结果。

  第三、要对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进行总结。教师有无迟到早退的现象,有无自行停课和自行调课的行为。

  第四、要对学生的投诉进行了解和妥善的处理。

  最后对本学期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总体的归纳和总结。尽量对下学期提出预期的要求和更加合理的方式和方法。

  五、上交教学检查的要求

  第一,上交查课记录表。要求每日查课记录详细,字迹工整。一定要实事求是反映查课中存在的任何问题。每月5号之前上交上一个月查课记录表。

  第二,上交听课记录表。二级学院院长及教育主任等教学管理人员听课保证每月至少两次。每学期末统一上交到教务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上交教学检查总结。每学期末上交总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总结内容要求再“四”中已经表述)

  北京现代音乐学院教务处

  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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