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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试行)

 

  为加强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根据院长办公会决议,建立教学督导室,特制订督导室工作职责。

  学院的教学督导室成员由具有教学经验的专家组成。工作人员称为督导员。督导员由学院聘任,与学院签订工作协议、接受聘书后,开始行使督导工作权力。

  教学院长主管教学督导室及督导员的工作。督导室挂靠教务处。

  教学督导室负责全院的教学秩序检查,教学质量检查,教学信息搜集和反馈,教学考核评价和教学调研指导。

  一、教学秩序检查

  1、教学秩序检查包括各类课程教学秩序检查和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检查,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等情况。

  2、督导员要定期检查教学秩序,要详细填写检查纪录,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督导员当月的检查记录应在下月的第一周送交教学督导室。

  二、教学质量检查

  1、教学督导室每学期组织2-3次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和命题阅卷等专项检查。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客观反映情况,准确评定等级。

  2、课堂教学质量是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督导员要按照课程类别作出听课安排,对任课教师(包括返聘教师、行政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每学期每门课至少听课2个课时,听课人员要完整填写听课记录表。对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由督导员通报系(部)负责人安排听课,课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听课记录按月送交督导室。

  3、教学督导室适时组织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等方面检查,及时反映检查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改进。

  三、教学信息搜集与反馈

  1、教学督导室负责教学信息搜集与反馈工作。每个教学班要按月填报教学信息反馈表,反馈表按月送交督导员,督导员收集整理后再送交教学督导室。对系(部)、教师和学生反映教学中的问题和意见,教学督导室要详细记载,及时查实、通报有关部门处理,并检查落实情况。

  2、教学督导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各系(部)学生代表填写“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调查表”;督导员收集整理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调查表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以书面报告形式送交各教学督导室。

  四、教学考核评价

  1、教学督导室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对学院的各种教学检查评价的自查自评工作。

  2、督导员对每学期组织的各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送交教学督导室。

  3、督导员对每学年组织的各系(部)“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年度考核评价表”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送交教学督导室。

  五、教学调研咨询

  1、督导员要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和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多提建设性意见。

  2、督导员要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教学督导组每学期要向学院提交一份调研报告。

  督导室要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一方面对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对教学实践中富有创新性的教学方法及时总结,以便在全院推广。

  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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